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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给剔除!
我一直告诉莫帆,于远方死了。从他六岁那年,我就这么跟他说。我不愿意他像我一样,总揣着卑微的心,装做很倔强地活。
于远方的名字真够冤孽。他给我带来了那么多白眼和嘲笑,还有那些恶心兮兮的唾沫,它们曾挂在我的衣服上、我的脸上、我的头发上。所以,胡为乐将卡布奇诺形容成一杯大唾沫时我的反应会那么大。
病愈后,回到学校的那段日子,是我最委屈的日子。麦乐说过,其实,在我八岁之前,我身上流淌的绝对是淑女的血,小脸蛋小眉毛长得要多秀气有多秀气,要多温婉有多温婉。这也是她为什么从一年级初次见面时就想跟我做朋友的原因。
那段日子,被我同学们欺负的日子里,同样也淑女过的小麦乐,给了我最大的友情支持——和我一起偎在墙角哭。
后来,我去向老师告发过,可对于身为大人的老师来说,小孩子之间的不团结,根本不足为怪。所以,老师用她们温柔的笑来面对这些对小孩来说不啻是灾难的事情。
后来,八岁的我一看,“政府”给我解决不了问题,尤其再一想如果我不推翻这个万恶的“旧社会”,可怜的小莫帆也将重蹈我的覆辙,忍受那些恶心死人的唾沫。
所以,我决定自救!
在一个清晨,我从厨房偷出了两把菜刀一把炒勺,早自习铃声一响,我就将两把菜刀劈在了课桌上,因为书包带系得太紧,炒勺怎么抽都抽不出来。我本打算手晃着炒勺,冲他们吼,现在只能指着菜刀冲他们吼,我说,谁以后再欺负我,我就用菜刀剁了谁!为了起到更大的震慑,我又说——谁再冲我吐唾沫,我就将谁先xx后xx!为了强调“奸杀”的威慑力,我还补充了一句新发明的名词:“再奸再杀”!
可能因为“于远方案”的发生,“先xx后xx”“再奸再杀”对这帮小孩来说,杀伤力足够大,尽管,他们当时不一定知道具体是什么含义。
后来,我一直背着两把菜刀去上学,黄小诗和麦乐在我身后晃荡着,像左右护法;再后来,我的两把菜刀被老师没收了,她说,小孩子要相互团结友爱,我却硬生生地听成了小孩子“团结有害”。
虽然没有了菜刀,但是,那帮小孩已经初步了解了我从父亲于远方身上继承的“残暴”本性,都对我退避三舍。
这次“革命”,成就了我在小学“黑帮一姐”的地位。相应的,莫帆也就在我的保护范围内。唯一的遗憾,就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莫帆八岁才上小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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