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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时都有自己的方式和喜好,从无定律,本来也没什么,但红靴子在这方面却另类得让人恐惧。
他在十八岁成年时,向世人公布了自己的一套律典,并强横地声明,除他的固有领地之外,只要是他身周百米范围内,都归这套律典约束。
于是在他二十三岁赴都城觐见父王那年,当时才十二岁的舫启国王储、现任的舫启国国王、也就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趁警卫不注意调皮地闯进他卧房吓唬人玩儿时,这个红靴子毫不客气地剁掉了自己左手。因为他的律典里,除非国王和王储允许,不得持剑相见。
而一向警觉的他从来都有短剑压在枕下的习惯,弟弟的惊扰让他拔剑相向,差点儿伤了王储。
事情发生在他身周百米之内,以律定罪,当断一手。事后,他拒绝了一切医治,坚持没有接回左手。从此这个弟弟不得不认真背熟他的律典,只要出现在他身周一百米内就不得不提心吊胆地审查自己的行为。
好吧,这个也没那么让人闻风丧胆,毕竟只是剁了自己的手嘛,又没剁别人的……天真了吧?无邪了吧?有种你去翻翻他那本印刷成文的律典看看,那个律典,简直就是凶残无情到令人发指!
偷盗者,斩手。劫盗者,斩腿。杀人者,斩首。偷猎者,去耳。亵渎神职者,去舌。者,毁面。买淫者,宫之……
纵观律典全部三百八十九条形律,最轻的是鞭刑,其余都是要人一个身体部件的。
这直接导致他所过之处,必然血肉为祭,以至于经常在旁观刑的他,靴子上总是沾染血迹,因此得了个“红靴子”的绰号,看似俗雅,实则血腥味十足,尤其是这个大人总爱时不时去所过之处的红灯区走一走……
今天洁娜和乌巴瀚所作所为,大概是属于毁人财物和故意伤人什么的,前者赔钱鞭刑,后者鉴于受伤者伤情不重……风灵小心脏颤一颤,如果洁娜被剁掉两个手指头,新任校长会不会发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