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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被他听到一声哀鸣,来自天空,太远了看不实在,有可能是秃鹫。不管怎么样,有活物就好,实在不行,把那秃鹫弄下来烧烤,目测它距离地面有两百多米,超出粒子束枪100米的有效射程,不过,这太简单了,装死引它下来就成。
他远远地看到秃鹫往一个地方降落,心中一动,这是找到食物的节奏,这么说前头有动物?很好,他加快脚步赶过去,同时把枪摘了下来,打开保险后放了一枪,以测试性能。一声清脆的“噗嗤”声,随即看到地上被粒子束激起的扬尘,他心中大定。
他看到了三只藏狼正在分食一只藏羚羊,而两只秃鹫在一旁啄食一些肉渣。
看到那细长羊角的藏羚羊不幸成为狼群的盘中餐,某人并不是同情,而是想到了一个主意。原来他来到了藏羚羊的栖息地,很好,这下不用愁以后靠什么吃饭了,做皮毛生意啊。藏羚羊的绒毛号称软黄金,狩猎一堆藏羚羊就当是淘金了。虽然残忍了一点,但是像他这样身无分文的人在这个世界上要生存不得不出此下策了。
将藏羚羊的商业价值发挥到极致的是印度北部克什米尔人,他们将藏羚羊的绒毛称为“沙图什”,意为羊绒之王。沙图什做成披肩之后重量仅一百克,揉在一起能穿过一个戒指,传统的皮毛商人用这种方式来检验沙图什是否货真价实,而其价值可与一辆中级车媲美。
身为it的博士生,他酷爱研读科学史,对重大工程与科学进步颇有研究,但这沙图什披肩怎么做,他还真无法想象。世上的商业总是有一种惯性的,以拿破仑皇后约瑟芬为代表的欧洲贵女喜欢来自克什米尔的款式,她们懂得这种产品的来龙去脉,所以会消费,如果你做的沙图什披肩不是克什米尔人做的样式,说不定就不畅销了。一念及此,他又转变了主意,先收集羊皮,再奔赴拉萨,也许那里有印度来的皮货商,跟随这些皮货商去克什米尔学做披肩,至少要看一看款式,仿制一下,然后亲自赴欧洲销售。
经商之路艰苦啊。
晚清,正是中国最暗无天日的年代,他一个人既无力改变现实,也没有那么高尚的愿望,去欧洲做一个商人吧。
三只大灰狼吃饱了,只是朝人类恶狠狠地吼了两声,没有去追,更因为人类根本没跑,有粒子束枪在手,这些恶狼在他眼中跟吉娃娃也差不多。
他登上一个小山坡,极目远眺,找到了一群藏羚羊的身影,在手持设备上标记之后不疾不缓的往羊群走去,这里是青藏高原,“跑”这项运动最好别做,就算要做,也是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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