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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刀是必然不行的,过于刻意,容易引人起疑。
少有女人会在卧室藏把刀,若是把他引去厨房,让他有机会接触刀具,力量差距下我的胜算不大,没必要假戏真做~
家里还有个我平时健身练臂用的小杠铃,这个选择原本是我的首选,它出现在卧室里很合理,也有足够的杀伤力,用它猛砸头部,就能置人于死地。
可我担心这一下重击,没能让他死透,只是晕过去。
如果我再“补刀”,从尸体的伤口上就一定能被发现异常,这种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容易被判防卫过当。
我更怕他真就这么一下死过去了,整个体验感过于短暂,且毫无观赏性。
第一次必须要足以完美,得以喂饱我压抑多年的欲望。
否则,对血腥的饥饿感只会不减反增,驱使着我尽快去完成下一次更完美的谋杀,而这种焦急的渴求,极易让我暴露马脚。
就在我纠结的时候,一只装着红色高跟鞋的快递包裹,出现在我眼前。
这是我趁着折扣买下的新鞋,就像命运的提示恰好送到我手里,一切都是那么完美的凑巧。
我打开纸箱,端详着如血般鲜红,诱人的鞋身,以及那尖锐的,弧度优美的酒瓶底跟。
我举起它,先试探性地往桌角上轻轻一砸。桌角立刻被削下一块木料。
我再用力往墙脚一敲,鞋跟穿透墙面插了进去。
就它了。虽杀伤力不如刀尖锋利,但只要瞄准人体脆弱又致命的器官,就足以毙命。
我首先想到的是,眼球。剥夺视力后,猎物就难以再逃脱。
但第一击将猎物控制住后,除非能将鞋尖从眼睛深入他的大脑,否则想这样就杀死他比较困难。
好在,鞋有两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