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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金笔
何夕有一个说不上好还是坏的习惯。大抵是上学的时候。电脑手机都是禁品。学校不让带。更没有什么信号。连电话卡都没有。所以,他想要看什么。不管是视频与资料。都是先下载到上面的。
虽然上了大学之后,就不需要了。但是这习惯却保留下来。所以,他用了几年的笔记本之中,有太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了。电视电影电子书等等。甚至他今日翻找。还找到很多,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东西。
比如,不知道何年月下的东京热。他都忘记了。
而今他的笔记本电脑,与手机之中各种杂乱无章的资料,就成为他最大的金手指。当然了,笔记本与手机本身的一些功能在这个时代堪称神器。
对于朱元璋要他写的两个小册子。何夕根据自己的印象,拟了大纲。然后从这些杂乱无章的资料之中扒出一些他自己遗忘的知识点。其实写起来并不是太困难。
但是何夕而今面临两个困难。
第一个困难,就是文字原因。虽然说汉语一脉相承,但是白话文与文言文到底是不同。不过在古文运动之中,文言文与古代白话分道扬镳。说话倒也罢了。如果落于文字,在遣文造字上需要特别雕琢。这不是写一个节略几百字的。而是数万字甚至更多。
这个困难,还能克服。
但是另外一个问题,何夕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那就是毛笔字。
两个小册子,加起来也不过十几万二十几万字。用电脑处理,并不是太困难的。但是用毛笔写下来,却是一个大工程。而且毛笔字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够练好的。
更不要说,这些事情朱元璋有话在前了。不可能假手于人。只能自己写下来。
“这该怎么办啊?”何夕摸着笔记本电脑的金属外壳。这种在后世十分常见的金属触感。在这个时代,却是一种特别的享受。毕竟,这种外壳处理工艺,在这个时代,简直是天顶星人科技。
何夕想来想去,心中忽然有一个念头。心中暗道:“这个办法,或许是可以的。”
何夕说做就做,他立即找来徐正,说道:“我想请宫中造一支笔。”
徐正毕恭毕敬地说道:“还请何秘书示下。”
何夕一愣,不过他而今只有一个官职,那就是秘书郎。在别人称呼之中,自然要称呼何秘书郎。这个郎一般省略。就好像称呼某人为某翰林,而不是某翰林学士,某翰林编修一般。
只是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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