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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免想起童方明之前说的话,他的乍然离开,可能会另林隐多想。他趁着餐厅里没别人,勾着林隐的下巴,偏头在林隐的唇上吻了一下。
因为害怕有人过来,所以不敢吻得太久。
已经拿着醒好的红酒过来的埃蒙轻声咳嗽了一下,顾小北看过去,发现埃蒙面上的表情很耐人寻味。
他掩饰性地抽了一张纸巾擦了擦林隐的唇角,闷头吃距离自己最近的一盘三文鱼刺身。
刺身吃得太急,顾小北连连咳嗽。埃蒙适时地去了厨房,将空间留给他们。
“半年不见,小北的脸皮倒是变薄了。”林隐似乎只是在陈述事实,但听在顾小北的耳朵里就有些狎昵逗弄的意味。
顾小北以前喜欢穿颜色艳丽的衣服,现在却爱穿颜色单调的衣裳。他今天过来林隐家里吃晚餐,穿的就是一件黑色夹克,配上一件灰色卫衣,显得他比起以前成熟许多,也简单许多。
反观林隐,今晚竟穿了一件粉色的低领毛衣。领口是圆的,将以前顾小北特别爱在上面留印子的脖颈露出来。
“小北,今天晚上要不要留下来,有些问题我想要和你讨论一下。”林隐说。
顾小北脸色涨红。
如果单单是林隐说这句话,顾小北不至于如此。而是林隐一边在笑着问他留不留下来,一边在用脚掌蹭他的小腿。
他根本经不起林隐的逗弄,又怎么拒绝得了林隐?
这一顿饭,表面上吃得还算平静。
顾小北吃完饭后近乎狼狈地跑去卫生间,用冷水洗了把脸,他喝了点酒,醉倒是没醉,可耐不住某人比酒还能让他醉,他走路都有点脚步虚浮。
他刚推开卫生间的门,就听埃蒙在和林羡之说话。
林羡之是林隐的二哥,他的声音很独特,像是电视剧里的公公,他说话就跟吊过嗓一样细长尖锐。
在林家出事后,林羡之是最早跑到美国来的,他卷了不少林家的财产过来,把林仁和气得晕倒过去两次。
林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