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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渊里。那个时候,崇光还是一个黑发漆瞳的大男孩儿,浑身散发着蓬勃的气息,这种蓬勃却又是笼罩在死神巨大的阴影之下的,因而愈发显得锐利而撼人。那个时候的我,心里塞满了绝望,每一天,我望着英俊的他,都像是望着天空里倒挂着的一个巨大的点滴瓶,里面的液体就是他的生命,巨大的苍穹下面都是震耳欲聋到令人发疯的他的生命倒计时的滴答声。
那个时候,他每一天都窝在白色的被单里,抱着白色的枕头,穿着白色柔软的棉布病服,望着白色的墙壁发呆,他在那个白色的世界里安静而又清澈,像是一朵干净的云。
那个时候的他,每一天手背上都扎着尖细的针管,冰凉的液体流进他温热的年轻躯体,他看书,听iPod,写日记,望着空寂的湖面出神。
那个时候的他,身上是一股独特的属于他的气息,他的气味天生带着一种植物的辛香和厚重,而现在的他,作为模特,每一天根据不同的服装厂商要求在身上喷洒着不同的香水,有时候是CHANEL,有时候是帕尔玛之水,而他皮肤下面本身蕴藏的森林气息,愈来愈淡。
那个时候的他,坐在床上,轻轻地拍拍他腿边空出来的位置,摘下一只耳朵的耳机,递给我,邀请我分享他的世界。而我就真的走进了他的世界——尽管我身后,停留着简溪湿漉漉的背影,他曾经也用力地凝望过我,眼里的泪水也曾经热得烫人。
而三年过去了,我再一次回到这里。这中间,我从来没有踏足过这一片区域,不是因为我没有生病,而是因为就算我生病了,我也不会来这种杀人不见血的地方烧钱。其实三年里,我大大小小的病得过不少,感冒发烧是家常便饭,我也越来越习惯于一边含着温度计一边去洗衣店帮宫洺取礼服,把药片用咖啡或者抗疲劳饮料送服。但是我还是超越不了Kitty,她曾经在痛经痛到两眼漆黑一片的日子里,陪宫洺去冲浪,她也曾经在高烧三十九摄氏度的时候,陪宫洺去蹦过极,她倒挂在桥下面的那张又苍白又淡定的面容,一度让我每次走过英雄纪念碑下面、看见那一圈此起彼伏的英雄烈士雕塑时,都会想起她。三年过去了,我也从一个小小的试用期助理,变成了公司新人眼中,能踩着高跟鞋徒手爬上东方明珠的女蜘蛛侠。
日子其实是很快的。
人变起来更快。
每一天,我们都觉得特别难熬,无论是那些忙碌的日子里,每天都恨不得变成孙悟空那个随便拔毛就能招来替身的孽畜,还是那些冬日的假期,在家里浑浑噩噩地蒙头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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