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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他数了好几遍了,朱敬伦身上的水泡,就是九十五个,一个都不会错。
朱敬伦也不敢确认,说记忆不行,还真是不行,本来不应该这么差,有机械体的时候,太过于依赖机械体的储存能力,导致自身的记忆能力长时间不用,有些不习惯了。
朱敬伦点点头:“阿巧,待会你跟我一起回城吧,就跟着我做事吧。”
这个瘦不拉几的士兵,正是那个肖阿巧,当初被朱敬伦用来交换了印度兵的那个家伙。
肖阿巧很瘦,身高还不到一米六,瘦长的脸怎么看怎么憨厚,这样的人会攻击洋人,完全是被逼急了。如果不是朱敬伦,他早就被洋人枪毙了,所以他将朱敬伦当作自己的恩人,这回是来给朱敬伦磕头的。
肖阿巧也不识字,但却识数,因为他是一个菜贩子,做小买卖的人当然要懂得算数了。
肖阿巧沉默了。
朱敬伦笑道:“你刚才还说要为我赴汤蹈火的,怎么眨眼就不算数了?”
肖阿巧点头:“那我跟林大人说一声。”
答应的倒也干脆,之时眼中有浓浓的不舍,他已经习惯了当兵,甚至享受这种感觉。在广州的时候,他是谁都可以欺负的小贩,买菜的婶子大妈骂他几句,有钱人家的下人也动辄喝斥,他早就习惯了。但到了城外,当了乡勇,他突然变成了一个英雄,因为他广州城里最早袭击洋人的人,大家都把他当成一个好汉,他很享受被人恭维的感觉。
现在朱敬伦让他一起回城,他是真的不太愿意回去了,如果有的选择,他愿意一辈子跟着林福祥。
可是出城后他才知道,救他的是朱先生,所以他按照一个好汉的做法,来给朱敬伦磕头谢恩,但朱敬伦却让他一起回广州,他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所以答应,他的世界观就是这么的简单,或者说纯粹。
“算了!”
就在肖阿巧就要出去的时候被朱敬伦叫住了,他如释重负的站住了脚。
又听朱敬伦道:“城里认识你的人不少,你现在回城不方便。你还是留在林大人身边,不过你记住了,你的命是我救的,得听我的!”
“小人明白!”
肖阿巧赶紧道,他是真的不想回去,在广州他是买菜的肖阿巧,在城外他是杀洋人的好汉。
“好了,你先去吧,把林庄给叫过来。”
手里实在是没人啊,肖阿巧这种能识数的,在朱敬伦这里也算是人才了。
林庄打着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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