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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宁表示上辈子母胎单身三十几年, 结果一到这边直接捡个老公,她都不知道怎么面对,不过能离开那个吃人的末世, 丁宁还是欢喜的,哪怕这里又封建又贫穷又落后。
经过末世十年,丁宁现在的下限实十分的低,只要能吃饱她就 十分满足,其他的都可以另说。
这时木门嘎吱一声打开了, 一个年轻的男人走了进来。男人 瘦瘦高高的,目测能有一米八几的个头,偏黑,一双剑眉下,是一双漂亮的丹凤眼,高挺的鼻梁下一双略薄的嘴唇。说实话这五官确实挺漂亮的,就是黑了点,如果再白一点,那就是妥妥的小鲜肉了。
“醒了?你好点了没?怎么就坐起来了,赶紧躺下休息,我去给你熬粥。”刚走进屋的宋余 看到醒过来的丁宁欢喜地说着,她病的那么重没想到竟然 这么快就好了起来,这二两银子总算没白花。
丁宁微微皱起眉头,小声的
问,“好点了,你是谁?这是哪啊?”声音带点沙哑有点刺耳。
宋余伸手摸了一下丁宁的额头,确定她退烧了。又拿出水壶给她喂水,才开口,“这是猎人的小木屋,我是宋家村宋余,我花了二两银子把你从人伢子手里买来当媳妇儿的,你病的重,这两天也不见你清醒,我都怕你醒不过来,你还记得自己是谁吗?。”
宋余说完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说起自己的名字他都有些不好意思,因为他是村子里面出名的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俗称二流子。
听到宋余问她的名字,她的头猛的一疼,原主什么记忆都没给她留下,脑袋空空只记得上辈子的事,还好宋余也不知道,也不会知道自己换了不芯子。
“不记得了,记得自己名字是丁宁,头几天病的昏昏沉沉的,睁不开眼睛,只是知道自己被卖了。”
难道是发烧把脑袋烧坏了,不会烧傻了吧!这也不像啊,傻子的思路不会这么清晰,是不是傻子我试一下就知道了,宋余暗想。
“这是几?”宋余伸出两个手指头。
“二”丁宁干脆的回道。
“老虎为什么吃生肉。”宋余又问道。
“因为老虎不会生火把肉煮熟。”
听到这宋余总算松了囗气,拍了拍胸口,这二两银子总算没白花。
丁宁看到宋余犯二的样子,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笑了起来。这样的活泼的男孩子总是讨人喜欢的,有这样的老公,自己也是欢喜的吧!如果以后敢背叛自己,自己有的是法子整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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