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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研判,于是,阿瑟顿立刻把这份珍贵的手稿上交给伦敦的航空俱乐部,现在,这本笔记本的原件就保存在那里。
这份手稿的头两页已经散落了。所记内容的最后一页也丢失了,但是这并不影响作者想要讲述内容的完整性。可以从日记后面的内容推测丢失的开头部分记叙的是乔伊斯·阿姆斯特朗先生作为一名飞行员所创下的骄人纪录,这部分内容可以靠其他资料加以证实,事实上,证实的工作已经获得进展,经核实阿姆斯特朗先生作为英格兰的飞行员所创下的纪录至今无人能够超越。多年以来,他都被人们认为是最勇敢同时智商又是最高的飞行员,在他的身上,勇气和智慧完美地结合了起来,他不但发明了许多新装置,而且还进行了成功的测试,包括飞机上最常用的陀螺回转仪附加装置就是他发明的,并且以他的名字命名。手稿的主体部分是用墨水笔写成的,但是最后几行是用铅笔写的,由于写得太潦草,笔迹几乎有些认不出来了——实际上,这些潦草的笔迹恰好能够说明,作者为了急于记下某些十分重要的内容,所以边驾驶着飞机边急匆匆地在笔记本上写着字。还要补充说明的是,笔记本上有好几处污迹,最后一页和笔记本的帆布封面上都有,内政部专家在检查之后已经证实,这些污迹是血——很可能是人血,绝对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污迹的血是哺乳动物的血。在对这些血迹进行分析之后,血迹中含有类似能导致人患上疟疾的生物有机体,也就是疟疾病菌,而大家都知道乔伊斯·阿姆斯特朗平日里经常不间断地发烧,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例证,证明现代科学,尤其是生物化学分析这个新武器,已经能够代替我们的探长进行调查工作了。
现在要说说这份划时代的手稿作者的性格特点了。根据那些真正了解阿姆斯特朗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的陈述,阿姆斯特朗是一个诗人,一个有梦想和有追求的人,同时他也是一个好的机械师和发明家。他颇为富有,他的个人嗜好就在航空方面,他把他的大部分钱财都花在他的这个嗜好上了。阿姆斯特朗拥有四架私人飞机,都存放在靠近戴维兹的私人机库里,据说去年他用这些飞机至少升空飞行了一百七十次。他已经退休,心绪不佳,总是避开社交场合和他那个圈子里的朋友。丹格菲尔德上校,要比其他任何人都更了解阿姆斯特朗,他说阿姆斯特朗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古怪,发展下去可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阿姆斯特朗习惯在飞机里放一把散弹枪,这样的习惯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
还有一个对阿姆斯特朗的心灵产生震撼的事件是莫特尔上尉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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