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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摩不行,因为他是作家、诗人,性情善变,分不清现实与理想。找丈夫或者妻子不能找演员、艺术家和作家,就是因为这个。这只是一种大致的有道理的说法,因为从现实世界的离婚者的身份看,什么职业都有,所以能否结合,还是因人而异。如鲁迅、巴金、沈从文、凌叔华、冰心、傅雷等作家的婚姻不也是很好吗?徐志摩的确感情太浓,太多情,同时爱林徽因和陆小曼,感情不专一。不过他对陆小曼的确很好,这也是事实。至于是否适合做丈夫,我比较赞成女老师们的意见。性格平和、实在、理性的人做伴侣会好一些,因为安稳才会有幸福。
林徽因嫁给梁思成,把婚姻给了他;但据说把爱给了徐志摩。这使我想起我的一位北方的朋友,他曾经很苦闷地跟我诉说,他事业做得好,性格也好,但他的婚姻也是如此。妻子的爱给了短期缺乏联系的初恋情人,婚姻给了他,所以婚后不愉快的根源不是因为性格、思维、习惯差异,而是因为爱得不够,看不惯,理性坚持多年,最终只能分手,心灰意冷。
对于能够接受比自己大多少岁的人做配偶的问题,男老师们说10岁以内,女老师们说10~20岁也可以,并举了一连串名人的例子,如鲁迅呀,巴金呀等。为什么会有这个差异?大概女的更重视安稳和性格,男的更注重和谐和外表吧。其实安稳的生活和性格未必与年龄有关,年龄只是原因之一罢了,经济条件也很重要。
国外有的哲学家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感觉是不可靠的,要靠理性去经营;婚姻其实是不符合人性的,因为把两个人拴在一起几十年。有的女老师说看电视节目,外国记者采访了金婚夫妇,问他们怎么坚持到金婚。他们说最幸福的婚姻也有250次想掐死对方的念头,有500次想离婚的念头,但是能够坚持就是因为实在;孩子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喜欢是暂时的,恋爱是暂时的,而爱则是一辈子的事情,最朴实的事情。中国人古来讲究恩爱和过日子,大概就是对此的诠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