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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恐怕薅稗子,连麦子也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留着烧,唯有麦子要收在仓里。”这是长久以来各种除草技术之中,为数极少不会使杂草得益的方法之一。杂草中有一类“奸细”,形态、行为都与领地被它们入侵的作物极为相似,而几乎所有早期的农业举措都会在无意中帮助这种杂草竞争,即刺激它们的生长。成功的杂草是那些能让自己的种子混进作物种子中,从而在来年一起被播种的品种。
杂草的顽固和无处不在一定让早期的农民们恼怒不已。可是如果他们当时成功地控制住了杂草——比如某些技术突飞猛进到未来的水平——后来我们所理解的农业是否还会产生,就要画个问号了。中东地区的土壤薄而贫瘠。第一次犁地的过程中,一定又有大量土壤被沙漠的大风吹走。农作物的根会在一定程度上固定住土壤,但要不是杂草们迅速占领开拓的土地,作物间光秃秃的间隙也还是很容易被吹散、侵蚀,流失营养。还好,大部分农业技术都有弱点,这可帮了土地一个大忙。将作物与杂草一起收获,有利于那些与农作物同一时间结种的杂草。用镰刀收割的方法,会使那些种子高度与麦穗高度相同的杂草保留下来。用筛子筛选谷物,对那些种子大小与作物相近的杂草有利。这种对作物的模仿——自然选择下演化法则的一个简单体现——是杂草古老的法宝。带来的结果,就是超乎想象的演变过程。野燕麦为了混进不同的作物中,根据作物种子的特征演变出了不同形态的种子。有些田地里春大麦和冬大麦会一行行相间着混种在一起。冬大麦的叶子呈莲座丛状,长在冬大麦行里的野燕麦发芽时便也会长出丛状的叶子;春大麦长得细高,长在它们中间的野燕麦茎芽就蹿得又快又直。东南亚稻田里生长的杂草与水稻极为相似,即便是耕作的农民也无法在杂草开花前分辨两者。植物育种者想出了个办法,想培育几种稍带紫色的水稻来与杂草相区别,使杂草更容易被认出。可是几年之后,杂草也带上了紫色。原来,育种者借以培育紫色水稻的色素沉积性状,在杂草中也会偶尔出现。于是每次收割幸存下来的都是这些有颜色的杂草,然后它们的种子就顺利进入了下一年的种子库中。
在古老的美索不达米亚,杂草们无穷的创造力让人们仿佛看不到出路。劳作者们越想铲除杂草,它们就越欣欣向荣。恐怕早在《创世记》对杂草可怕的大书特书之前,人类就已经感觉到这些凶恶植物的存在是一种惩罚。中东地区的价值观和宗教观念也被农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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