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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多年前的远戍将士和边塞诗人吧。
我考察的习惯,不在现场抄录什么,只在当天晚上回到旅舍后才关起门来专心写作。记得在兰州我曾长时间住在一个极简陋的小招待所里,简陋到上厕所要走很远的路。当地一位年长的文人范克峻先生读过我的不少学术著作,又看到我行李简薄,便送来了一支圆珠笔和两叠稿纸。这种圆珠笔的笔杆较粗,比我为爸爸写“交代”的那一种更好用。只不过那稿纸太薄,一写就穿,落笔要小心翼翼。
我把白天的感觉写成一篇篇散文,寄给在《收获》杂志做编辑的老同学李小林。邮局找不到,就塞到路边一个灰绿色的老邮筒里。这时才觉得范克峻先生给我送薄稿纸算是送对了。稿纸薄,几篇文章叠在一起也能塞得进那邮筒。
写了就及时寄走,是怕在路上丢失。有的地方连路边邮筒也找不到,那就只能将写好的文章随身带了。随身带,又要求稿纸越薄越好。由此我养成了习惯,只用薄稿纸。即使后来可以用较好的稿纸了,也选择薄稿纸。这一来,那种容易划破薄稿纸的圆珠笔,就需要更换了。
当然,写起来最舒服的还是吸墨水的钢笔。但这对我这个不断赶路的旅行者来说,就很不方便,因为必须带墨水瓶。墨水瓶都是玻璃做的,夹在行李里既容易洒,又容易碎。据说过去安徒生旅行时是把墨水瓶拴根绳子挂在脖子上的,那就不会洒,也不会碎了。但我不会模仿他,因为那样不仅难看,而且有显摆自己“很有墨水”的嫌疑。安徒生旅行时还肩扛一大圈粗麻绳,那是准备在旅馆万一失火时可以滑窗而逃。可见,他走得比我还麻烦,但我走得比他远得多,时间也长得多。
后来我还是学了安徒生的一半,随身带墨水瓶,但不挂在脖子上。选那种玻璃特别厚的瓶子,瓶口拧紧处再垫一个橡胶圈。但这样还是不保险,因为几经颠簸后,瓶盖易裂。所以再加一个笨办法,在瓶盖外再包一层塑料纸,用细麻绳绕三圈扎紧。行李本来就很小,把墨水瓶安顿在衣服中间。
我从甘肃路边邮筒寄出的一叠叠薄稿纸,如果有可能发表,似乎应该起个总题目。因此,在寄出第三叠时,我在信封背后加了一句:“就叫《文化苦旅》吧”。后来,路还在一直走,风餐露宿,满身烟尘,却永远带着那支钢笔,那瓶墨水。我想应该对笔表示一点什么了,因此为接下来的文集起名时加了一个“笔”字,叫《山居笔记》。
六
笔之大难,莫过于在北非、中东、南亚、中亚的极端恐怖地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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