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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引过格雷厄姆·格林[1]的说法,写作者的前二十年涵盖了其全部经验,余下的岁月则是在观察。他认为写作者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观察世界,一生只有一次。而其整个写作生涯,就是努力用人们共有的“庞大公共世界”,来解说其私人世界。
我曾在领北方朋友立场毛重游我的儿时故地时,讨论过类似的话题。他看着半拆半建的老城区,认为我们之间的区别或许在于经验和知识的获取顺序上。对我而言,确实是经验在前,知识在后的。
八九十年代,人们从弄堂搬进单元楼,逼仄的螺旋式空间变为敞亮的两室一厅,这是一种令人兴奋的居住更新体验。然而很快地,人们又匆忙搬出单元楼,去往更高的公寓,更大的户型。于是小区成了老小区,工人新村成了旧新村,留下来的,多是老人、穷人,以及外来务工的新居民,这构成了旧型社区在新世纪的钢筋水泥,也恰好代表着三种不容忽视的社会角色:衰败的工人群体,日益庞大的老龄化群体,以及低收入的外来务工群体。他们共生于一处,以迟缓的脚步追赶城市疯狂的发展速度,吞吐着代际内部的消化不良,接受一轮一轮的改造,也等待着随时可能降临的淘汰,这使得旧社区本身所具有的地方性、时代感更加五味杂陈——它属于历史与空间的纠缠,既是连贯的,也是破碎的。它看似沉睡的躯壳里不停歇地涌动着复杂的事件、关系和情绪,而这些无不是基于老子、儿子、房子、票子,基于遍地皆是的生老病死。
我的经验,就在这些老社区里。
我的写作从童年模糊的弄堂、河岸记忆中走出来之后,就一头扎进了这个独立于“乡村”和“都市”之外的半新不旧的空间。它来自小城市平民阶层所创造的熟人社会。它的容量是庞大的,存在感却不相符地异常低下。我希望给予它一种真实、细致且平视的呈现,大约就是沈从文告给汪曾祺的“贴着写”。
最初是写一对在马路口给人补衣服修伞的老夫妻,打赌房子不会拆迁的故事(《预言》)。接着写一个小区看门人(《小官》),是当作平民英雄来写的。过了几年发现,去看这个空间内群体生活的凋敝,远比追溯往日的荣光和真善更要紧,便决意再写看门人的故事(《小官的故事》),偷吃狗肉,被年轻人打,去美容店,这时“街道英雄”的反英雄元素已经显现了。此后接连写了二十来个“街道英雄”,有人,有动物,清一色都叫“××的故事”。
比如棋牌室常客(《麻将的故事》),彩票店玩家,比如卖水果(《水果摊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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