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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各条车道之间来回穿梭,绕了个弯,来到金巴克区,这里是我以前住的地方。路上的车辆很多,我们慢慢沿着马路挪动。就是那里,我想,就是在那里。我父亲离开之后,他的堂兄麦罗斯买下了他的面包店,连招牌都没有换,还是深蓝色的那几个大字,萨比奇面包店。
虽然我以前每天都在面包店里工作,但对店里的样子,我却只记得几个细节了,门是夏天的那种纱门,透过门,街上来来去去的人影好像都变了样,柜台后面摆着一摞蓝色的金属托盘,收银机是铁的,很重,上面还有一个圆圆的铃铛。我六岁的时候,父亲第一次要我来店里帮忙。我反正也没事做,来店里还能帮把手,又不用支付工钱。他教我怎么叠那些光滑的白色蛋糕盒。我每次都在布满蜘蛛网的地下室里叠好一打,然后把它们拿到店里。盒子很光滑,又重,边缘非常锋利,像刀片一样,弄得我的指关节和指尖经常被划破。我开始越来越害怕这项工作,况且父亲又认为,蛋糕盒上哪怕留下了一丝血迹,那也是一种奇耻大辱。“这里又不是屠宰场。”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混杂着憎恨与厌恶,让我恐惧不已。我回忆中的这段时光,仿佛总是在夏天,走廊里的空气都凝固着,好像是身处阴湿的沼泽地,再加上烤箱散发出来的干热,让人在店里走动都觉得疲劳无比。我经常梦到我把一个蛋糕打翻到了地上,吓得大汗淋漓,父亲则在冲着我大吼大叫,那种恐惧就像硫酸,侵蚀着我全身的骨骼和血管。
如果我要给我的父亲画一幅像,他的脸会是怪兽的模样,他的心会像龙一样长满鳞片。他表达情感的方式太复杂难懂、太令人窒息,还夹杂着一种怨恨,仿佛不愿意承认对自己的孩子有任何感情。如果有人问我,如果父母分开,是选择跟父亲还是跟母亲,我不会有丝毫犹豫。父亲一直把我当作母亲的私人物品,就像我们住的那间公寓、墙壁上挂着的画,以及被他砸烂的那些家具一样。我在长大的过程中,明白了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妈妈爱我,而爸爸不爱。
父亲的成就感来自于每天打开店门的那一刻,来自于给烤箱点火,来自于拉开百叶窗迎客,来自于每天关店门时把地上的灰尘从后门扫出去,当然,如果你能把他那种无动于衷的表现也称作成就感的话。他们家四代人都是做面包生意的,他只是按照父辈的教导在行事。他的标准是绝不屈服,他的风格是一丝不苟,他从来不会刻意讨好顾客。他是一个无趣又保守的人,做不出那样的事。实际上,他把每一个走进店里的人都当作是潜在的敌人,是来挑三拣四、斤斤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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