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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的,我虽然并非睚眦必报之人,但是我恨于懋忠,这个人若是死了,我的仇没报,我就遗憾死了。”
“所以,我带着我的儿子乌孙王从那里回来,见到了你,你当时才四十四岁,形容消瘦,看起来就身体不好,却对我极其温和,还替我找岑时晏帮忙。这样就把于懋忠、杨家都治罪了,当时我记得我爹仿佛已经是刑部尚书了,他也知道我不是与人私奔,而是被人陷害。我心愿了了,便回乌孙,只是过了几日,听说你死了……”
“你死的时候才四十四岁,我呢,则是当晚吃了酒就重生了,回到我五岁的时候。”
郑灏听到这里已经是震惊了,却又觉得这是真的,他记得很清楚,当时他们合八字的时候,就说“双鸟暂时离飞,必有重逢之日。”
很多人都觉得这句话十分奇怪,原来是在这里了。
他看向丽姝,虽然三十四岁了,依旧看似如二十来岁。自己这辈子若是没有早娶丽姝,难道也是要被下旨娶公主吗?
他辛苦数年,读书时头悬梁锥刺股,蚊帐都薰黑了,哪里愿意做什么驸马。
也难怪丽姝前期刚嫁给他的时候还好,在自己年过四十之后,如此的紧张。这个傻丫头,他搂她入怀:“你得受了多少苦啊,还惦记着我这个身子,是我不好,前世和这辈子都让你受苦了。”
怀揣着这么大的秘密,她对自己从未嫌弃过。
如果自己和前世一般,四十四岁死了呢?她怎么这么傻?
却见丽姝笑道:“没有,这辈子我嫁给你可是最最最幸福的。”
“知道我会死,却心甘情愿的嫁过来。你母亲那么听你的话,如果你真的不愿意嫁完全可以。我真的没有想到,这一桩背后竟然会有这么许多的
事情。”郑灏真的觉得外面的人都说他只有丽姝一个人,丽姝肯定很厉害,可现在他觉得妻子是个最傻的人。
也难怪数十年如一日,她让他泡脚,他的饮食她比他还精心。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他用手按住丽姝的唇珠,眼神变得心疼,却又被□□所染。
丽姝一下就张嘴,含住他的手指,郑灏一下就被撩拨了!
……
云雨之后,郑灏亲自抱着她下去沐浴,见她的脸上红的跟胭脂色似的,又忍不住亲了一口。他对她的爱已经入了骨髓。
可是他真的会死吗?
他虽然身体未必多好,但是那么早死,肯定是了无生趣了,一辈子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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