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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盛的喜好,读过书没有,识字了没有。
余盛心里苦死了,男人都有个英雄梦,他这胎投得得天独厚,武将世家,结果自己不争气,只好转文科。这狗屁世道也不兴考试,大部分靠举荐、家世、师承等等,有文采当然也行。正经顶流文人想出头做高官,得先研究“经”,这个他是真不行,一句屁话解释半页纸,可怜他连高中都还没上一天,就很难!神童人设也刷不起来。
难道要背个诗?余盛犹豫了。因为他也发现了,没人靠写诗写成政坛大佬,一般是政坛大佬兼职写诗。
支吾了两声,余盛没答话。钟秀娥道:“行了,咱们家的孩子也不靠这些,他还小,长大了再说。让厨下备饭,普贤奴,爱吃什么?有梅花糕,甜甜的。”
“好……好……”
给厨房下的菜单刚送过去,家里又来了客人——钟源与堂弟钟佑霖联袂而来。钟秀娥与公孙佳都有点惊讶:“他们俩?”钟源来很正常,他与公孙家关系更亲近,钟佑霖却是有点格格不入的。
钟佑霖天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他是钟保国与湖阳公主的儿子,不是长子所以责任不重,公主之子天生亲贵,最大的优点是长得好看、非常好看!十五岁的年纪,唇红齿白,个子也开始抽得颇高,举止文雅。端的是一副好皮相!
但是,他与许多勋贵家的二、三代子弟一样,迷恋“文采风流”。公孙昂虽然卖相也不错,人也不粗鲁,沾上一个“武”字,又与名士的派头不相似,他就不爱亲近了。非但不爱亲近公孙昂,他连自己家都不是很乐意回,不大爱跟舞刀弄剑的兄弟玩。
因为长得好,很得家人喜爱,他的皇帝外公也喜欢他的脸。说喜欢脸——他把家传的“武”放弃了,“文”也没学好,外公想喜欢他也只能喜欢脸了。
正经的经史治得平庸,需要天赋的诗文,水平也极其一般,约摸就是个“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的水平。好在他生来富贵,见的是金是玉,诗里不会出现黄狗、白狗。就写点名贵品种的鹦鹉、画眉什么的——写出来的诗能把他外公气出心梗。
平常好与清贵人家的子弟交往,又或者与名士唱和……呃,公孙昂曾怀疑,这些名士愿意带上他是为了他的亲戚关系,也是为了让他掏饭钱。毕竟风雅是很贵的,名气也是想变现成官位的。
钟秀娥喜道:“八郎怎么想起来看我了?”
钟佑霖过来是受人请托。一个极风流俊雅的名门公子托他打听公孙佳是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人,有何喜好。钟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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