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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场面很尴尬。
凌风考虑了一会,这老者确实好像没见过,正准备说不记得之时,脑海里一道光闪过,“碰酒”让他仿佛记起了什么。他双手扶住头,陷入了回忆中。
大学时期的凌风爱好广泛,曾有段时间疯狂迷恋“朋克”,“朋克”那种“用我的话,用我想说的话,说我的不满,用我的行为,用我想做的行为,去引发人群的共鸣”的精神,深深地吸引着他。和很多迷恋“朋克”的青年人一样,凌风也参加了一支“朋克”乐队,司职鼓手,虽然他的吉他和贝斯都弹得不错,但他觉得鼓手那激情洋溢的表演更能表达自己的情绪。每次乐队表演的时候,观众都能被凌风鼓点里四溢的激情带动,跟着凌风的节奏去呐喊、去嘶吼、去发泄。
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全国各地“朋克”乐队齐聚北京。这次活动凌风至今也不知道是谁倡导的,他也不去深究原因,跟着乐队一起来到北京。在北京的时候,凌风和许多同样爱好的年轻人交流、学习,互相之间既有惺惺相惜,也有不屑一顾,他跟着乐队在北京的各个酒吧巡回表演,表演结束后就和乐队队员、新结识的朋友通宵畅饮。正是那个时候,几个北方的朋友向大家推介了“碰酒”,很快“碰酒”就在“朋克”乐队间流行起来。
此时,凌风有些隐约的记得,一次在酒醉之后,他遇到几个混混正在呵斥一名老人家,究其原因好像是老人家不小心撞了其中一个混混,那几个混混就不依不饶起来。凌风也不管许多,仗义直言,和那几个混混打了起来,最后,他虽然被打得头破血流,但那几个混混却也被打跑了。
难道当时救下的老者就是眼前这一位,凌风不敢肯定,毕竟那是十年前的事情,他怎么也回忆不起那名老人家的样貌。不过他心里隐隐觉得,眼前的这位老者就是当初他救下的那位。
不过他思绪似乎飘得更远。
他记得那次在北京时,他曾背着吉他,站在地铁站入口弹唱,既唱别人的歌,也唱自己写的歌,也许是他沙哑的嗓音充满磁性,也许是他特立独行的气质吸引别人,总之他弹唱时身边围满了人,有段时间甚至堵塞了入口。周围的人群的样貌他已不大记得清楚,只是一名女孩纯净的眼神却深深地镌刻在他心底。
想起这些,他恍如隔世,那时的他绝想不到不过十年自己居然会遗忘曾经激情洋溢的青春。
老者深陷的双目炯炯有神,在黑暗中似乎偶尔会闪烁出光芒,他看着凌风飘渺的眼神,知道凌风有些走神。他也不说话,任由凌风思绪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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