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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码别让人看不起。
在这条垃圾多如鱼卵的马市街,他父亲的事业好歹比邻近开棺材铺的周家和有着野鸡流莺客串服务员的小鸦片间要好,尤其是这些年,天灾人祸连连,更多的人死了之后仅仅用竹席一裹草草了事,棺材铺的生意很是惨淡;而鸦片间那个长期客串服务员的女子年岁日增,那怕每天擦脂抹粉,客人还是在一天天减少,这样就令近两年来事业蒸蒸日上的王鸿燕益发感觉到自己的成功,免不得沾沾自喜的自我陶醉,自我吹嘘,有一种以成功人士自诩的傲娇情怀。
这些都带来了王同进居住条件的极大改善,他不仅拥有了自己单独的房间,房间里还布置了红床红帐红枕红被,还有红桌红椅红镜红柜,仿佛一簇簇暗红色的火焰在夜色中燃烧,恍若在燃烧中静等着那个带着红盖头的农家女的到来。
“杀千刀的……”
在哽咽着的咒骂声中,他母亲细心的清洗着王同进头脸上的伤口,撒上一些香灰。
香灰能够消炎、有助快速结痂,比传统的锅底灰更好,那是从十里之外的红墙佛寺求来的,这些包在粗糙草纸中的香灰,还能兑上热水适量内服,是大人小孩感冒或腹痛时的常用药品,而这,也确乎是有着它的奇特疗效。
然后,在母亲温柔目光的注视下,王同进乖乖的钻进了被窝,闭目假寐,时不时的将眼睛微睁一条缝,看着母亲在暗红色的油灯旁,专注的缝补他破碎的棉袄棉裤,竭力驱除睡意,想要等母亲忙完离开之后,好研习那本还没顾上观阅的手书笔记。
伤筋动骨一百天!
他躺在背窝里,思绪有些飘摇,想到了很多,有那么一刹那,他甚至怀疑这一切都是在梦中,不然,都不能解释他身上极其严重的伤痛,除了最开始带给他痛入骨髓的痛楚外,如今感觉居然都不那严重。
清晨,不知不觉间再次进入梦乡的王同进被他父亲的喝骂声惊醒:“曹正,小勇,你们两个驴日的,都几点了,还不起床?啊!”
他骂完又笑,王同进屏声静气的听着父亲在放肆的大笑声中,脚步咯吱咯吱的踩着积雪,匆匆的走向临街的肉铺,这才趴到窗棂上,瞅了瞅了外面尺许厚的积雪,看着自己仅有的棉袄棉裤湿漉漉的挂在衣架上,为自己不能去上学而沮丧不已。
对于十九世纪初期中国底层劳动人民的孩子来说,有一套棉袄棉裤,几乎是前所未有的奢侈品,毫不夸张的说,平均上百个孩子,才能拥有这种御寒服装,更多的人家,甚至一个家庭仅有一条长裤,想要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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