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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我并没有“处心积虑”的要观察什么的念头,而只是要交朋友。他们帮我的忙,我也帮他们的忙;他们来给我祝寿,我也去给他们贺喜,当他们生娃娃或娶媳妇的时节。这样,我理会了他们的心态,而不是仅仅知道他们的生活状况。我所写的并不是他们里的任何一位,而是从他们之中,通过我的想象与组织,产生的某一件新事或某一个新人。举个例说:在我的朋友里,有许多是职业的拳师,太极门的,形意门的,查拳门的,扑虎门的,都有。但是,他们没有一位像《断魂枪》中的那几位拳师的,而且也根本没有那么个故事。其中的人与事是我自己由多少拳师朋友里淘洗出来,加工加料炮制成的。
在这里附带的说,《断魂枪》的材料原本够写一部长篇的,因索稿火急,就放弃了原来计划,而写成了一个短篇。我相信,这个短篇,虽然那么短,或者要比一部长篇更精彩一些。写小说,我以为,不怕馅大皮薄,而怕空洞无物。《月牙儿》那篇,也是长篇改造的。它原名《大明湖》,有十几万字。“一。二八”,日寇放火,烧了东方图书馆,《大明湖》原稿也烧在里面。我之所以敢大胆的试用近似散文诗的笔法写《月牙儿》者,正因为我对故事人物因已写过一遍而非常的熟悉,可以从容不迫地在文字上多下功夫。
论思想,在我的初期的作品里所表现的是兴之所至,写出我自己的一点点社会经验。兴之所至的“兴”从何而来呢?是来自五四运动。在五四运动以前,我虽然很年轻,可是我的散文是学桐城派,我的诗是学陆放翁与吴梅村。到了五四运动时期,白话文学兴起,我不由得狂喜。假若那时候,凡能写几个字的都想一跃而成为文学家,我就也是一个。我开始偷偷的写小说。我并没想去投稿,也没投过稿。可是,用白话写,而且字句中间要放上新的标点符号,那是多么痛快有趣的事啊!再有一百个吴梅村,也拦不住我去试写新东西!这文字解放(以白话代文言)的狂悦,在当时,使我与千千万万的青年不知花费了多少心血,消耗了多少纸笔!
这种狂悦可并不一定使人搞清楚思想,反之,它倒许令人迷惘,伤感,沉醉在一种什么地方都是诗,而又不易捉摸到明朗的诗句的境界。我就是那样。我想象着月色可能是蓝的,石头是有感觉的,而又没有胆子把蓝月与活石写出来。新诗既不能得心应手,有时候我就在深夜朗读《离骚》。
不过,五四运动到底是反帝反封建的。不管一个青年怎样发疯,要去摘天边的小月,他也不会完全忘记了国家大事。再加上那时节所能听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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