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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书中的男主角?
来到另一边的厨房——火塘,把处理好的狗肉和角兔用木棒串起来,把路上采来的辣叶捣碎,夹到里。慢慢烤着,不时转动木棍,使肉受热均匀,时不时撒一点点粗盐。因为前一段时间,没注意恰可把放粗盐的袋子翻出来玩耍,被它一大半,为此不得不节省点。
闻着越来越浓的香味,程蒙一边驱赶流口水的恰可,一边用刀在肉上划几道痕迹,使盐分渗进去。
最终,烤好的角兔和大半的狗肉都进了肚子,剩下的留着宵夜吃,用很夸张姿势剔牙的程蒙,不无得意的想着。旁边明显吃撑的恰可应和着滚了滚肿胀的肚皮,哼哼几声,继续未完的睡觉大计。
休息了一会,把角兔和影犬的皮用刀小心翼翼的清理粘着的碎肉和筋,拿出这段时间收集的清水清洗干净,放到已经熄灭的火塘上方烘烤着。这些都是自己走出森林后的生活凭证。结合这段时间侦查的地形,程蒙总算在地图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在地图的右下角,离那个不知是村子还是镇子的地方。估摸了一下他发现自己离那个镇子起码有上百公里!这让他暂时打消了回归人类社会的念头。
这段时间,每天晚上程蒙都尝试着打坐,对,就是法师或者说施法者的冥想。结果喜忧参半,自己能感受到所谓的魔法元素,但给自己很厌恶的感觉,自己也无法吸收它,当每次自己试图靠近它,抓住它时,总是被它躲开,有时还会被对方灼伤,精神上的灼伤。
起码自己有这方面的天分不是吗?以后有的是机会,说不定出去后就能被传说中的魔导师老头收做徒弟呢,嘿嘿……带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程蒙无耻地睡着了。
只是他不知道,当他睡着时,洞穴外对面一颗大树上,一对绿幽幽的眼睛猛地睁开,仿佛能穿透土地般望着洞口。几秒钟后,眼睛又重新合上,隐没在浓浓的雾气之中,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