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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索了一会儿,挑出一块最软的地方使劲一掐,把龙的糗事都曝光了!讨厌鬼!特纳克斯手肘一痛,险些跳起来。
特纳克斯垂下头就看到槐桑不高兴地鼓起雪白的脸颊,气鼓鼓的像个小河豚,于是连忙低声哄道:“好好好,我不说了,桑桑消消气。”
金发贵女看着特纳克斯脸上甜蜜又幸福的笑容,与身旁的伙伴交换了视线,羽毛扇下是高高翘起的嘴角,瞧瞧国王殿下那不值钱的样子!啧啧啧……陷入爱河的男人就是不一样。
“大家都准备好了吗?”
“那么——狩猎正式开始!”特纳克斯一声令下,随着狩猎号角的吹响,已经急不可耐的王子们便抬起腿跨上高大的骏马,在Iymer的陪同下向森林前进。
Lymer是贵族王室打猎时常常带在身边的一种猎犬,贵族们在狩猎开始的时候一般会让Iymer去追赶猎物,等到猎物筋疲力尽之后,他们便会执起弓弩,给猎物致命一击。
金发王子率先骑着强壮有力的阿拉伯种马冲进森林深处,驯鹿一般都会在森林深处的水源旁休憩,他收紧牵马绳,下马观察着草地上断掉的树枝和干掉的粪便,确定了猎物的方向,起身策马向目的地奔驰。
棕发王子则在森林边缘徘徊着,他想捕一只野兔,也可以叫它草兔,因为毛色与草色相似而得名。
它们大多毛色棕褐,腹部长着白色的腹毛,前肢短后肢长,听觉十分灵敏,能听到远处传来的风吹草动,及时地隐藏自己,所以要抓到它们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野兔喜欢生活在有水源有树木的混交林内,尤其喜爱藏在它们自己挖的土疙瘩里,将前后肢放进去,身子露在外边,凭保护色的作用而隐形,一旦感受到危险便会逃走,方便又迅速。
棕发王子准备了野兔喜欢吃的嫩草和野菜,还有一些灌木树叶和草根,仔细观察着地面上的爪印是否清晰,断定野兔的活动范围,然后把昨晚装置好的捕兔器放在野兔经常出没的空地上。
王子在捕兔器上盖上一张细白纸,又在白纸上撒上一层薄薄的细土,直到完全盖住白纸,让捕兔器和地面的颜色一致,最后在两边铺上准备的食物,便退回到灌木丛中耐心地等待野兔的落网。
王子们在这边进行着火热的狩猎活动,另一边喝着下午茶的贵女们则如愿以偿地和槐桑说上了话。
“王后殿下,您的皮肤像雪一样白……”
“您的头发就像天边闪耀的银河,比纯度最高的尖晶石还要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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