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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娃子不笨,看刚刚美男的反应,就知道美男肯定是有点傻,脑子方面有问题。不然也不会对别人异样的眼光丝毫不受影响。
不过这对自己更好,也不知道美男是被丢下的,还是偷跑出来的,问他肯定是问不出来的。
看美男的表现,智商估计只到小孩刚出生的时候,只有本能,不然以现在的教育方式,就是个三岁的小屁孩都知道不能吃别人的东西,更不能跟别人走。
而美男不仅吃了自己的东西,还为了一碗猪蹄跟着自己跑了。貌似没吃过猪蹄一样,不会是哪家养不起了,又嫌弃美男只会吃不会干,所以把美男丢了?
那也不对啊!以美男长成这样,如果是我,既然都要丢了,还不如把他卖给富人包养,可比他现在流离失所要好的多?
虽然纠结,但是三娃子还是决定养了。
三娃子思想还是旧社会的时候,认为媳妇干不干活都一样,老婆就是养在家里,洗洗碗,做做饭啥的。
好吧!以美男的现态,别说洗碗做饭了,就是吃都吃不好。
就像现在,一只猪蹄摆在面前,他却只知道舔,而不知道咬。照他这种吃饭方式,十年他也啃不完一只猪蹄。
三娃子看的心痒的不行,看看左右无人,猛地凑上前亲了他一口,只是害羞,没敢亲在嘴上,亲在了美男白皙的脸颊上。
美男依旧不肯抛个眼神给他,即使被他亲了。
这结果是在三娃子意料之中的,但是还是忍不住窃喜,他果然是个傻子。
这样自己就能光明正大的把他带回家当媳妇了。
反正左右无人,三娃子把碗里的猪蹄拿出来,攥着一边骨头的部分,把碗丢了。然后空出一只手握着美男自然垂下的手背,拉着他的手攥着猪蹄的另一头的骨头部分,待他攥稳了,这才松开手,然后再握着他另一只手,拉到猪蹄另一头的骨头处,临放手的时候还摸了一把美男手背。
可怜三娃子当了二十几年的处男,这时候放纵一下,相信美男不会怪他的。
三娃子一使劲,猛地把美男抗在肩上,飞快向自己家奔去,终于找到媳妇的喜悦心情,只有一些光棍能理解。
很快,就到了一座五层楼左右的房屋前,三娃子住在二楼。
一手搂住美男腿弯,一手在兜里翻找钥匙,找到钥匙开了门,三娃子赶紧上楼,美男毕竟是男人,骨架在哪摆着,怎么说都有个百十来斤,一路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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