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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性地归为了杂草,有些则依然被生活在幼发拉底盆地的美索不达米亚人后裔使用着。当代的伊拉克村民们会从山上采集野生绿色植物。锦葵科植物常用来做汤和炖菜。现在想在英国做一碗美索不达米亚沙拉简直轻而易举,其中的食材——西洋菜、酸模和蒲公英随手可得。野生果实更是从古至今都很充足,如栗子、杏仁、无花果和橄榄(但这些果子传播之广、历史之悠久使它们的原产地已经无法追溯)。杏和石榴的分布也很广泛,而且如果要给让夏娃堕落的智慧果找个现实中对应的果实,很可能就是这两者之一,而非一般人认为的苹果,因为中东炎热的气候不适合苹果的生长。不过泰瑞斯·麦肯南[27]在其标新立异的大作《神的食物》中,煞有介事地论证说分别善恶的树应该是一种沙漠迷幻蘑菇——古巴裸盖菇(Psilocybe cubensis)。怪不得当地部落的人民如此怀念他们过去采集狩猎的生活呢。
改变了他们的生活,并最终改变了整个人类文明进程的是对一种沙漠杂草——野生二粒小麦的驯化。最开始人们只是从野外采集这种植物,用它富含淀粉的种子做稀粥。这种植物喜欢长在大土包上,且所有麦穗差不多是等高的,一定是这齐整的景象激发了人们统一收割的想法。采集者们——就像当年种植虞美人的威尔克斯牧师一样——会优先挑选能满足自己需要的特征,比如一片麦子在同一时间成熟的,以及种壳不会裂开使种子掉落的。这些特征具有遗传性,被人类采集回来散落在居住点附近并萌发的野生二粒小麦,将表现且传承这些特征。这些是驯化植物的最初步骤,后面还会相继发展出其他相关的农业技术,如灌溉、耕种、统一收割、脱粒、扬谷、碾磨和最后的烘焙。这一切全都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的人们辛勤劳作。
在真正的农耕刚刚开始时,“杂草”——惹人讨厌的入侵者,长在错误地点的植物——这一概念的出现,无疑让原本已操劳过度的第一代农民更添烦忧。专门开辟的耕地让这些非作物的植物生存状态大有改观,并刺激了它们的生长。于是耕地成了所有本地植物的实验场,它们个个都来这悉心翻整好的土地上大展拳脚。原始的麦田里必是长满了虞美人、黑芥、唐菖蒲和毒麦——最后这种有毒的杂草长时间地困扰着欧洲农民,直至中世纪晚期。那时还没有为农田除草这一说。作物和杂草都是在收获以后再粗略地分开——这个过程被忠实地记录在《马太福音》中种子的寓言里。《马太福音》中说,一个地主的田里被仇人撒了杂草的种子。他对仆人说不必拔出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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