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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整个人化作一摊膏液,被那不知形貌的兽类像蜜蜂食露一样吸食干净。
这想象太过毛骨悚然,冯志稍微扭了下庞大的身子,没有张嘴。
这时一阵马蹄声停在林外,几人看去,沈闫平正翻身下马,快步走了过来,手里提着一本书。
“诸位,我找到那似曾相识的感觉了。”这位常检脸色有些微白,声音温润,还没走过来就先声道,“那标记确实是受害的先兆。”
常致远道:“何以为证?”
沈闫平喘了口气,缓声诵道:“灵有所好,文之我颠,契龟曰祥,三日升仙。”
常致远眼睛一眯:“《虞风·灵有所好》。”
冯志捋胡子的动作也顿时暂停,眼睛发直地看向空处。
只有裴液有些茫然地环视一周:“敢问几位大人,这是什么意思?”
常致远温声道:“传说是上古虞朝流传下来的一首诗歌,是说神灵喜欢谁,就会在他的额头画上一个印记,占卜说这是好事,被选中的人三天之内便可成仙。”
裴液下意识伸手抚上自己的额头。
神灵?一位从六千年前的虞朝存在到现今的神灵?
“嘿嘿……”冯志咬牙冷笑,“这‘喜欢’的代价可真是惨烈。”
沈闫平低声道:“长辈对幼童是喜欢,虎狼对幼童也是‘喜欢’。”
常致远蹙眉思索了一会,转头对另外两人道:“说到这个我也想起来了,我记得汉时有位姓杜的方士为此诗做过小注,好像记载了一项仪式。后来晋人胡烨疑其半真半假,编纂时便归入志异一类。”
冯志摇摇头,表示没有印象。
沈闫平却举书道:“不错!就是这本杜无真的《三朝诗笺》,他说那仪式是祭神所用,三日间分别取一、四、七共十二人之性命血肉,以飨神灵。”
眉头一低:“不过暂时也只有这些了,我翻出了所有杜无真的着书,其余的还在查阅中。”
冯志恍然:“不错!昨日一人,这次这些凶犯的目标本是四人,但这小子那边自救成功,对方便临时去捉林珏凑数,却因此惊动了林霖。”
“这却有一个问题。当时裴小兄弟已经出了北门,这凶犯为什么不来抓他,而是去更远的林大人家呢?”
裴液抬起头来,这也是他一直在思索的问题。
自己只是杀了两个‘绑匪’,他们既然一开始能找到自己,为何不继续派更厉害的人来捉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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