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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很美味,肉质也很鲜嫩有嚼劲,就是口味稍微辣了点。
她也没多想,只当是陆仞在山里狩猎的寻常野味。
陆仞一边啃兔头,一边喝酒,特别痛快。
元宝饭量小,吃饱之后就跑出去玩儿了。
刘莺则是继续坐着,直到陆仞吃饱喝足,才起身收拾碗筷。
“我来洗碗吧。”
陆仞看了她一眼,也没推辞。
有个女人顾家挺好的,至少生活中很多琐事不用自己操心。
不过,他很清楚,自己和刘莺的关系保持现状就足够了,不适合再进一步。
因为杨柳镇太小了,他迟早会去更远更广阔的世界闯荡。
刘莺只是一个平凡的妇道人家,留在杨柳镇,把儿子元宝拉扯成人才是她的宿命。
“我出去一趟。”
“晚上回来吗?”
“不回来了,今晚我要去黑土村捉妖。”
“知道了。”刘莺低头刷着碗,眼里闪过一丝淡淡的失落。
陆仞对此毫无察觉,刚走到门口突然想到什么,又连忙折返回来:“嫂子,我上次给你的银两.......”
刘莺把手擦干,从衣服里摸出一个钱袋。
“都在这儿了,我没动过。”
“我不是这个意思。”陆仞面露尴尬:“这钱是我给你们母子的补偿,既然给你了,就没有收回的道理,我只是先借用一点。”
他从钱袋里拿走一小半的银两,然后又将钱袋递还给刘莺。
见刘莺不肯收,陆仞上前抓起她因为常年劳作,有些粗糙的小手。
“听话,拿着!”
陆仞微笑着将钱袋硬塞到她手上,这才安心离去。
听着那句像是哄孩子的话语,刘莺面色微红,伫立在原地许久。
等到陆仞走远之后,她才回过神,十分珍重地将钱袋揣好。
随后,她看了眼有些凌乱,而且布满了灰尘的屋子,微微叹了口气,言语间带着一丝埋怨:“这么大的人了,也不知道收拾收拾。”
以前,她一直把陆仞当成弟弟一样对待。
直到三年前的那个晚上,当陆仞强硬地填补满她的空虚的那一刻,她才终于意识到,邻居家那个可怜的小男孩,长大了。
到了如今,刘莺自己也弄不清楚她对陆仞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
憎恨?还是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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