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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过两排标靶,对着第四排最左侧的标靶开了一枪,压低枪口,一手托枪,一手微调标尺,最后仔细检查了一下瞄准镜。
“脱靶了,但只差一点点。”何塞道,“第四排靶是1500尺距离,而且刚刚风有点大。”
魏斯闭着眼感觉了一下风向和风力,仿佛又听到了卢克教导自己根据环境和目标来调整瞄准点。
睁眼,深呼吸,举枪、瞄准、射击。
这一发依然脱靶。
何塞没有吭声。
魏斯闭上眼睛,冷静思考风向、风速还有距离的影响。
睁眼,深呼吸,举枪、瞄准、射击。
连续四发,三秒打光。
当何塞报出“四发全部中靶”,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
相较于饱受恶评的“格鲁曼烧火棍”,这支新狙击步枪在射速和精准度方面简直是逆天的存在啊!
魏斯扬起嘴角,有条不紊的将枪械拆解,再一次检查了各处部件——这是出于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而不是对自己的设计抱有怀疑。事实上,这支狙击步枪参照的是大名鼎鼎的五六式步枪,其设计源自苏联SKS半自动步枪,是经受过战场和时间考验的一代名枪,只不过口径放大到了9毫米,弹仓容量减少到了6发。
在精工制作、反复校调的基础上,样枪的顺利试射理所应当。
重新拼装,仔细校调,填满子弹,再次射击。
第六排标靶,六发四中。
拆枪,检查,装枪,校调,装填,射击。
第七排标靶,六发三中。
魏斯清楚记得,“格鲁曼烧火棍”以及诺曼帝国的制式步枪虽有反器材步枪的口径,最大射程也都在千米以上,但它们远距离射击的精准度很差。正因如此,诺曼帝国的“猎鹰”狙击步枪才会在山林雪地的战斗中大显神威。
没有必要再对更远的标靶进行试射,魏斯将枪放在靶场的桌架上,转身走到老勋爵跟前,抑制住心中的狂喜,展开双臂,一字一顿地说道:“我想,我们成功了!”
老勋爵面带微笑,眼中更是闪耀着希望的光,他上前一步,与魏斯紧紧相拥,耳语道:
“你是我的骄傲,我的儿子!”
“我将会成为你们所有人的骄傲,所有人的骄傲!”魏斯意味深长地说。
这个时候,老勋爵显然没有心思琢磨这句话的深意,他召来何塞,吩咐道:“把新枪的各项性能编成正式竞标方案,用最快的速度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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