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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里有东胡的,也有大月氏的,还有很多不知来自何方的。他们讲着各种听不懂的语言。
全副武装的商队,上千人,就像个小军队。遇到盗贼也能应对。
况且,能长期经商的,都是非富即贵,他们通常会和沿途的王公贵族交朋友,至少也会送厚礼。
所以他们这群人真有事也不会没人管。
眼见前方到了一个部落,嬴风他们下马休息,顺便打听掺骇的下落。蒙恬回信说没打听到。
嬴风觉得有意思。
如果真死了,回复该是早几年就毙命了。至少头曼单于去世时就应该被杀了。可现在居然没这样的消息,没人知道这位王子在哪。
这就有看头了。
“杀兄弟,在匈奴人眼里,并不算什么大逆不道。他们不像我们中原那样讲究礼法,也没有什么孝悌之说。”“兄弟相残,父子相杀本是常事。小叔娶嫂子,哥哥纳弟媳,甚至儿子娶继母,都是寻常。如果冒顿真杀了掺骇,早就人尽皆知了。”
诸葛亮依旧敏锐。
“所以啊,我得亲自来瞧瞧。”他们自称是出来游玩的。
此时,他们在一个小帐篷里,围着中央的篝火看歌舞,享受着帐篷内的暖烘烘的篝火,还有架在火上的烤肉。晓梦原本从羊身上切了块肉给嬴风,可细细一看,有点嫌弃。“大人,这肉没熟呢。”
“没熟?怎么可能,烤这么久还没熟?”嬴风接过来碟子,呵呵一笑。
确实,肉的表面已熟,还往外冒油,但里面却还带有血丝。这让嬴风想起了自己曾吃过的一道菜——“三分熟羊肉”不就是这副模样?...
“嘿嘿,没事,我们秦人吃饭豪迈得很,常用头盔当酒碗,刀子割肉,大口吃喝。秦人的风格就这样,我自然也不例外,给我吧,尘。”说着,赢风接过那块还带着血丝的肉,用刀子挑起来送入口中。诸葛亮和卫庄两人也笑着,同样用刀割肉吃。其实,像他们这样的高手,很多时候是不必吃东西的。
在这里,多数商旅都这样,租个小帐篷,围坐在篝火旁,观赏中间的歌舞表演。
这里的人不讲究那些繁文缛节,尤其是在野外,天气又冷,不论男女,都是一身衣服睡到天亮。就算挤在一个帐篷里,也做不了什么。即便能做点啥,大家也不在乎,因此也就没啥稀罕的了。
观看了好一阵子表演后,部落首领过来敬酒。
紫女解释道:“主人,这是这里的习俗。草原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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