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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凭他一人可不行,从淮南到河北,这一路上可是虎狼环伺啊。
袁否正胡思乱想时,一个纤弱的小身影蹑手蹑脚的走进了他的卧房,袁否回头一看,却是他的侍女若榴。
若榴长着一对蓝宝石一般的大眼睛,肌肤雪白,还有一头火红的秀发,具有典型的突厥人种的生理特征,从那个公子哥的记忆,袁否得以知道,若榴是他那个已经过世的母亲从奴隶市场上买回来的月氏女奴。
母亲过世后若榴就成了袁否的侍女。
若榴大约只有十一二岁,身体瘦小,还没有长开,不过五官却已经出落得极其精致,看得出来,长大之后定然是一个美人胚子。
只不过,这个时代的汉人未必就懂得欣赏番邦女子的美丽。
“公子,这是你要的鹅毛。”若榴将两根鹅毛递到袁否手里,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寿春城里更加乱了,刚才她出宫,连续遇到了三拨当街抢劫的贼人,要不是正好遇到福伯,她就再也回不来了。
说到最后,若榴已经是眼泪汪汪了。
“若榴乖,不哭。”袁否赶紧用衣袖拭去若榴小脸上的泪水,心里却颇为自责,现在可不是什么太平盛世,而是乱世,让若榴这样一个缺乏自保能力的小姑娘去抛头露面,的确是太危险了,何况若榴还是个小美人胚子。
小若榴的眼泪来得快,收得却也快。
能得到公子哄她几句,小若榴就已经很满足了,当下又好奇的问袁否:“公子,你要这鹅毛做什么呀?”
“写字。”袁否笑道。
“写字?”若榴讶然道,“这又不是毛笔,还能写字?”
“你就瞧好吧。”袁否微微一笑,从靴套里拔出匕首,先在鹅毛羽管的尖端斜着切了一刀,然后小心的剔去羽管中的鳞片状物质,再将羽管尖端削成笔尖模样,最后在笔尖的中间开了个小口,一支简易鹅毛笔就算制成了。
中国的毛笔文化博大精深,但袁否作为一个现代人,却实在用不惯毛笔,反而是西方的鹅毛笔更接近现代的水笔,书写起来更加方便。
袁否拿着鹅毛笔走到书案后面跪坐了下来,作为一个现代人,对于古人跪坐在席上写字绘画,袁否表示十分费解,但是急切间他也没地方找椅子坐,而且书案的高度也只适合跪着书写,所以也只能将就了。
只是这样跪着写字,着实的不舒服。
“公子,小婢给你磨墨。”小若榴喜孜孜的跟过来,跪坐在书案的一侧,撩起衣袖露出雪白的皓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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