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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方部的狼子野心,不多时就传遍了整个中山部。这让族中从上到下都很愤怒,毕竟真娶了一族之长,那他们都要成为毕方部的附庸,作为妾陪族。
这年头妾可不是小妾的意思,那是奴隶的代名词,妾陪族,那是要附庸甚至子子孙孙服务夫族的存在。部族一切财产,统统归到主族。就连他们的孩子以后出生,也只能是为奴的份儿。
这是,逼迫族长卖族啊!
索性宗老把赫胥当时说的话一同传了出去,族人们听说后很是拥戴。这也让族中的凝聚力和族长的威信,得到了空前的凝聚。
甚至有些激动的族人认为,为了族长和部族,就算牺牲少部分人包括自己,来保全部落都是可以的!
为部落而死,那是神圣的!
同时,毕方部的逼迫也让中山部族人有了或多或少的危机感。就连平时游手好闲的人都开始积极训练,全族的人力所能及做自己所做的,可谓是枕戈待旦!
这简直让赫胥有些意外之喜,他看到了朝气蓬勃,和来自一个部族族群的生机和热血,甚至让他有些感谢毕方部那群老鸟。尽管不会真的感谢,但上下一心、内部团结,才能让赫胥对外面的危机展开手脚。毕竟,攘外必先安内。他可不想到时候后院儿着火。
“是白驹过隙、世事无常,阿父…”赫胥看着空荡荡的石屋,想起小时候因为他长得好看,阿父最爱总是爱抱着他。
同时手中拿着一盏碧玉雕琢的莲花宫灯,古朴大气、灵光莹莹。
这是赫胥心里一直有的一个秘密,一个谁都没告诉的秘密。他从生下来就有记忆,他见过他的阿母。他阿母很美,虽然在他三岁那年就去世了,临去世前将他的指尖血滴在了灯芯里,一时间这灯腐朽尽去,散发着晶莹灵光。
这是阿母给他留下了唯一的遗物,就是这盏宫灯。
他当时还记得阿母说过“这是灵宝,要时时刻刻带在身上,不能让外人看见。”
所以他不敢离身,直到五岁那年,这灯忽然化作华光变成了一朵莲花一般的掌心印迹,他的脑海里也多了许许多多的记忆,仿佛身临其境。
他看到有太古之神御风万里、高堂宴饮,看到了白日飞升、天雷地火。
看到了当年水神巫祖怒触不周山,使天崩裂、天河倒灌、要么肆虐,有人首蛇身之神,号娲皇氏女娲,练五色石补天。
天地之公至仁,邃传女娲之道,约古神道。
最后,他脑海里萦绕着诸神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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