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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修就这么在客厅的沙发上睡了一宿。
早晨睁开眼的一瞬间,他还以为那只是个梦。但是老妈喊他吃饭的熟悉声音,以及老爸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的景象,再也没有了。
丁修坐起身来,既然已经这样了,那我为什么不去勇敢的面对呢?
老爸,老妈,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
瑶瑶,你在天上要保佑我。
草草解决掉早饭,丁修在厨房里找到一把剔骨刀,锋利是很锋利,就是太轻了,估计没用两下就会坏掉。
出了铁门,丁修小心翼翼地走出翡翠湾小区。
没走几步,一个摇晃的身影就出现在他眼前,不用看,是那恶心的东西无疑!
想起昨天苏瑶瑶为了救他而惨死,丁修心里就“噌!”的冒出一团火!
这只丧尸西装革履,戴着卡西欧男表。想来生前是哪家公司的大老板,因为有能力住在翡翠湾小区,基本上都是有钱人。
管你生前多么荣耀富有,死后就他妈是一坨烂肉!
丁修手持剔骨刀,直接迎了上去!
“艹!”他怒骂一声,剔骨刀径直朝它脸上扎去。但是丧尸哪知道躲闪啊,直接盯着刀子就往前冲!
剔骨刀被坚硬的骨头顶得弯曲起来,这些丧尸还没有腐烂,所以这一刀并没有破坏到它的大脑。
丁修伸出左肘抵住它,同时拔出剔骨刀,狠狠地往它眼窝插去!
想象中的惨叫声并没有响起,丧尸的一只眼球直接被捅烂,大量鲜血四溅开来,丧尸很快停止挣扎,软倒在地。
丁修厌恶的将它推开,看了看手中已经弯曲的剔骨刀,他不禁皱眉。
看来以后要找把好点的武器了,这样杀起来实在太没效率。凭他的拳脚对付一两只丧尸还行,但是一群就得歇菜。而一把好的近身武器则可以缩短攻击距离,破坏力更大,而且还不用跟这些恶心的东西直接接触!
干掉几只丧尸后,丁修对这种血腥的场面产生了抵抗力,至少现在不会呕吐了。剔骨刀握在手里,竟然隐隐有一种嗜杀的。
他明白,这是潜藏在每个人类心底的原始本能。在远古时期,我们的祖先茹毛饮血,与各种危险的野兽在荒野中厮杀。几千万年后的今天,我们也是一样,只不过对手换成了丧尸。
丁修看过很多末日类小说,
背景大多雷同,末日灾变后丧尸横行,人性的丑恶显露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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