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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亲们是第一次吃到野猪肉。
他们以前都是被野猪追着跑,视它为洪水猛兽一样害怕。
看不惯它糟蹋庄稼,却又干不掉它。
哪敢想到有朝一日,能吃它的肉、喝它的血?
简直是太痛快了!
野猪由于在山野间生活,其独特的饲养环境和饮食习惯,导致其运动量比家猪大得多,所以其肉质比家猪更紧实、更鲜嫩,有着独特的清香味,“野味”十足。
乡亲们吃得十分尽兴。
“多谢招待!你们家做的肉真是太好吃了!我们这边很少有如此这般的手艺。”
乡亲们走的时候,无一不双手点赞。
田家人用一顿肉,迅速拉近了与老乡们的感情。
这其中最高兴的,当然是田大嫂。
她以前就是靠做饭赚钱的人。
她的厨艺,在老家的时候十分出名,红白喜事请她去做饭的人比比皆是。
所以她常年奋战在赚钱第一线,十分有成就感。
但到了新的地方,她就不太自信了。
百样饮食养百样人。
人类的饮食文化是多种多样的。
不同的地域有着自己独特的饮食习惯、不同的食材和不一样的烹饪方式。
她本来还挺忐忑,自己可能挣不了钱了,以后会坐吃山空。
没想到才来第一天,她的厨艺就被证明了还不错。
美食的做法,实际上是万变不离其宗。
只要干净,卫生,用心去做到色香味俱全,到哪儿都会受欢迎的。
她打算找到她姑后,再深入地了解学习一下当地饮食行情。
她相信凭借自己这么多年的厨师功底,很快就能学会本地美食。
只要自己不断学习,应该还可以当乡厨赚钱。
她这样想着,心里就充满了希望。
看到人们都陆续散了,老者也起身要走。
“大哥请留步,我还有点事情请教。”
田老太委婉地留住了他。
并转头悄悄地跟老二耳语了几句,老二点点头走了。
“侄媳妇啊,我姓万,跟你公公年岁相仿,当年是以兄弟相称的,你得叫我一声大叔了。”
万大叔温和地说。
“您都70多岁啦?可是一点也不像啊!我看着不过跟我一般大而已。抱歉抱歉,我失礼了,万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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