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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且出名的文章,它叫作《种豆》。这是作者1845年暮春时节的经历,那时他对着自己的豆子沉思良多。他估计他们那里种的所有豆子连起来长度要超过7英里(约合11公里),而他已经锄豆子锄到着魔了。他也不知道自己着魔的原因,但他似乎已经变成——将保罗·罗宾斯的说法稍做改动——一个“豆子的奴隶”。用他的话说,这与自尊有关,但也与对豆子的尊重有关。他爱他那一行行的豆子,而豆子们种下时的顺序和状况也需要继续维持。于是在他不遗余力的锄头下,黑莓、贯叶连翘和委陵菜都被剿灭,但他却依旧困惑,无法为这种“赫拉克勒斯的劳役”找到一个合理的原因。他种了远超需求量的豆子,而且也不喜欢吃豆子。他的快乐存在于那种劳动的仪式中,即便他开始意识到他只是把一种杂草换成了另一种:
大清早,我赤脚工作,像一个造型艺术家,在露湿的沙土堆中弄泥巴,日上三竿以后,太阳就要晒得我的脚上起泡了。太阳照射着我锄地,我慢慢地在那黄沙的冈地上、在那长十五杆的一行行的绿叶丛中来回走动,它有一端延伸到一座矮橡林为止,我常常在树荫下休息……我除草根,又在豆茎周围培新土,帮助我所种植的作物生长,使这片黄土不是以苦艾、芦管、黍粟,而是以豆叶与豆花来表达它的夏日幽思——这就是我每天的工作。
爱打探的邻居“悠闲地坐在马车上”,经过这赤足的劳作者身边,窃窃私语,议论着他播种太迟、他的地里如何凌乱。梭罗则更喜欢看鸟儿在他头顶盘旋的景象——夜鹰和鹞鹰“一上一下,一近一远,好像它们是我自己的思想的化身”。“当我停下来,靠在我的锄头上,这些声音和景象是我站在犁沟中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听到看到的,这是乡间生活中具有无穷兴味的一部分。”
第二年夏天,他决定完全不种豆子了。这些豆子——以及为它们锄地——已经变成了一个单纯的习惯,分散他的精力,让他无法领会土地更根本的一些教诲。他意识到,太阳对杂草和农作物是一视同仁地照耀着的。“我望了这么久广阔田地,广阔田地却并不当我是主要的耕种者,它撇开我,去看那些给它洒水、使它发绿的更友好的影响。豆子的成果并不由我来收获。它们有一部分不是为土拨鼠生长的吗?……难道我们不应该为稗草的丰收而欢喜,因为它们的种子是鸟雀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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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梭罗看来,只要不是在最关乎利益的商业场合中,人们对杂草的看法都只是一种内部矛盾,同时也是社会和文化压力作用下的一个结果。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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